無障礙設施的運行狀態和服務供給能力關乎社會的文明水平,關乎殘疾人、老年人的尊嚴和生活質量。只有全社會不斷凝聚呵護殘疾人、老年人無礙出行的共識,以更強的責任感和行動力完善升級無障礙設施的軟硬件,構建真正的無障礙環境,才能有效化解殘疾人、老年人出行的堵點、盲點、難點、痛點,才能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,讓他們擁有更多方便和體面,讓社會治理更有“溫度”。
“我們要的不是特殊照顧,而是能像普通人一樣自主出行。”北京新生命養老助殘服務中心主任,長期致力于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杜鵬如是說。近年來,無障礙環境建設成效顯著,但殘障人士的實際出行體驗中,仍存在諸多被忽視的盲區。無障礙坡道被封堵占用、盲道錯位存安全隱患、火車站無障礙設施缺位——這些殘障人士出行中遇到的“小事”,實則是關乎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的“大事”。
對于殘疾人、老年人等群體而言,無障礙設施不是擺設,而是剛需。一條順暢的盲道,一道平緩的坡道,一部便捷的電梯,都是他們走出家門、融入社會的必要工具,都承載著他們的權利和尊嚴。然而,揆諸現實,無障礙設施卻常常出現這樣或那樣的障礙,給殘疾人、老年人的出行帶來不便。
在不少地方,無障礙設施還存有盲點、堵點和斷點。有的盲道上有石墩、燈桿等“攔路虎”;有的盲道要么為了避開樹木變得曲折,要么是斷頭路,或者直接通向車來車往的機動車道;有的坡道角度太大;有的公交站臺缺少無障礙通道;有的車站沒有無障礙電梯;有的商場沒有輪椅通道……這些問題暴露出無障礙設施不系統、不規范、碎片化,沒有形成閉環。有障礙的無障礙設施失去了應有功能,不僅給殘疾人、老年人帶來不便,限制了他們的出行和消費,還可能將他們引向危險境地。這已不只關乎方便出行的問題,更關乎人身安全問題。
無障礙設施的問題成因是多方面的——我國雖有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,但不少條款屬于倡導性規定,缺乏強制約束力;社會各界對無障礙設施作用的認識還不到位,有些人甚至將無障礙設施視為對特殊人群的“照顧”,而非他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;相關主體在落實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時打了折扣,導致一些地方的無障礙環境建設維護流于形式。
要解決這些問題,構建無障礙環境的“服務閉環”,就必須在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、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維護、管理的全鏈條形成高效率、高質量、高標準的“責任閉環”,消除縫隙、錯位和漏洞。應進一步完善有關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,明確相關部門、相關企業或個人的剛性責任和落實標準,明確違法責任,增強其指向性、可操作性和強制約束力。無障礙設施的規劃建設參與者、維護管理者等須守土有責,確保無障礙設施的規劃設計科學合理,確保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施工保質保量、規范達標。此外,維護管理要形成全面覆蓋,沒有死角死面,能及時修復損壞設施,清理堵點,補足短板。
除了無障礙硬件建設外,軟性治理也要到位。如語音提示系統、導盲信號、無障礙地圖App等,是確保服務無障礙的關鍵。此前,廣州推出的無障礙地圖App,不僅標注設施位置,還揭示其實際使用狀況,實現了對“僵尸設施”的有效監督。這種以科技賦能管理、以數據推動整改的軟性治理要進一步補充、完善。
此外,要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和社會監督的作用。檢察機關、殘聯等可以通過公益訴訟,倒逼相關部門、企業履行維護管理責任,完善無障礙設施。殘疾人以及其他民眾也應加強對無障礙環境的社會監督,通過觀察、體驗,多給無障礙設施提意見,多向監管部門投訴反饋問題。監管部門則應高效受理處置投訴舉報,多方收集問題線索,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,舉一反三,推動問題及時整改。
無障礙設施的運行狀態和服務供給能力關乎社會的文明水平,關乎殘疾人、老年人的尊嚴和生活質量。只有全社會不斷凝聚呵護殘疾人、老年人無礙出行的共識,以更強的責任感和行動力完善升級無障礙設施的軟硬件,構建真正的無障礙環境,才能有效化解殘疾人、老年人出行的堵點、盲點、難點、痛點,才能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,讓他們擁有更多方便和體面,讓社會治理更有“溫度”。






